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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罪边缘的区块链币圈,总有你犯罪

imtoken钱包最新下载 2023-01-17 11:56:52

对区块链币圈的清点整顿已经开始。与2017年9月4日之后的“让子弹飞一会儿”相比,今年年底前的全面整治将更加倾向于刑事打击和“早打早打”。

在犯罪边缘的区块链币圈,总有一款适合你的犯罪:

- 涉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在币圈,最典型的非法集资就是资金盘模式,比如各种ICO、IFO、IEO、IMO等,都是以虚拟货币为载体进行的。相关融资主体违规销售、流通代币,向投资者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募集资金,本质上是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项目方在筹款过程中以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代替法定货币,比特币、以太坊等“空气币”)作为互联网上的虚拟财产,也会更多容易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的“资金”。当然,这也将成为辩方辩解的重点。

但另一方面,为了维持国内技术运营团队的正常开支,一般项目方往往通过交易所或OTC将募集的比特币或以太坊变现,并将交易兑换成法币用于团队运营或其他目的(如挥霍)。上述情况也将更有可能被认定为通过募集和交易比特币或以太坊进行非法集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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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事件后,部分项目方为规避风险,“退款”国内用户。但个别项目方只发布了“退款”公告,并没有主动全额退款原地址,主动退款的用户比例非常小。因此,上述项目仍存在非法集资的风险。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公司债券罪

由于币圈ICO和交易所直接实现所谓“一键发行”、“一步上市”,很多项目方兜售所谓“价值共享”、“上市共赢”、“百倍收益”给国内用户等。该概念使项目的通证标的物具有证券性质,直接或间接规定溢价回购、分红、投资返利、锚定标的物的价格。代币发行、使用、消费、回收等过程。

- 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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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角度来看,“传销”一词通常是业内的笑话。比如我今天推荐你购买某个数字代币,或者我可能会向你介绍某个数字代币。向上,这种推荐行为被戏称为传销。

但现实中确实有一些项目方去三、四线城市做酒店会议营销,诱使一些大叔或者不合适的投资人投资或者发展线下投资,以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 涉嫌进行传销活动的项目一般会花费50万到100万购买一套代码进行数字代币交易所币圈交易所诈骗立案,然后在交易所以“区块链”的名义发行数字代币,并使用“市值管理” ”。”以操纵价格的名义。数字通证上线交易所后,项目方将雇佣大量人员前往三、 四线城市打着几倍收益、多少稳定红利的幌子推动投资,发展线下投资。目前,类似的传销币已经受到刑事监管,比如广东的普洱币。

- 怀疑开设赌场

世界杯期间,竞猜和赌博项目开始流行,许多开设在线赌场的团伙或组织通过结合区块链制造了一波噱头。甚至个别上市公司,尤其是游戏行业的上市公司,也纷纷涉足“游戏+区块链”项目,通过区块链游戏的概念改造一些类似的“赛马”、“老虎机”、“黑池交易”,诱导大量国内用户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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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一些公链为了增加用户的活跃度和交易量,以所谓“游戏化”的方式开发所谓的赌博DAPP。还有一些海外项目,为解决海外支付和外汇管制问题,通过国内代理销售或发行某些数字代币,将此类数字代币用作赌博筹码,以达到开放经营的目的中国的在线赌场.

- 涉嫌洗钱

就市场上大多数交易所或大型OTC交易而言,他们的KYC只能达到非常初级的水平。例如,一些交易所的规则会要求用户注册实名制。如果用户实名注册,则可以进行大额转账和取款。在实名注册过程中,面对来自世界各地的用户,大多数交易所只能要求注册用户凭身份证或护照拍照上传,实现初级实名认证。交易所不能做用户当面签名,不能用金融行业常用的“姓名、公民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四要素”进行绑定验证。比特币来源的合法性,无法追踪或审查正在交易的以太坊或其他数字代币。因此,在上述类似交易中,国内银行卡不时被公安冻结,并常伴有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上游犯罪。

- 涉嫌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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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交易中数字代币交易的套利空间有两种:支付套利和外汇套利。

因此,地下钱庄利用数字货币洗钱,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无论是“人民币-数字代币-美元”形式的境内外交易交易,还是境内外交易以数字代币支付结算(外汇敲门),均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场外数字货币交易也可能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人民法院2019年7月的一份报告,“曾某以承诺数字货币只涨不跌为由非法出售虚拟数字货币。近日,江西省锦西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宣判此案。被告人曾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曾某明知其持有的“世联资产”虚拟数字货币无法在中国境内销售,仍于2018年2月将“世联资产”虚拟数字货币介绍给被害人于、Hong、Hong等,并承诺数字货币只涨不跌。洪决定购买 5,001 种数字货币,并通过他的账户将它们发送给曾。A转账3万元,曾承诺给洪的“世联资产”数字货币将在100天内返还,每天返还1%。之后,于、洪、洪等人陆续介绍或帮助。亲属向被告人曾某购买虚拟数字货币币圈交易所诈骗立案,总金额约为66.4万元。还发现,被告人曾某于2018年4月向欧某出售了2000枚虚拟“世联资产”,价值3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明知道自己持有的“世联资产”虚拟数字货币不能在中国境内出售,仍将其出售给他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曾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情节坦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经查明上述事实,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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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欺诈

部分项目方、代理投资人或做市商等,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豪华创始团队”,冒充国内外各种官方政府信息,宣扬“保本​​保收”,诱导超高倍数收入,并认为他们会收获“智商税”,或通过交易导师、群学习等方式诱使投资者投资数字代币,然后通过价格操纵、“货币管理”或“逆向操作”获取非法利润类似套路的期货现货交易、邮币卡、文化交流等,均涉嫌构成诈骗罪。

-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一些区块链项目冷启动时,为了在短时间内获取大量初始用户,难免会通过撞证拖拽其他项目方的数据库,或者买卖对方的个人信息。来自灰色和黑色产品的相关精准用户。它还通过所谓的“糖果空投”等方式获取大量用户个人信息,然后转售或用于其他非法目的。一些区块链项目打着“数据平等”和“数据所有权”的名义,在未经用户充分授权或超出必要性原则的情况下,抓取大量数据,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 涉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一些技术服务商、项目打包商、流量媒体、承销投资等,明知这些项目方通过ICO或发币大肆敛财、非法获利,“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为其犯罪提供访问、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宣传、支付结算等协助”,涉嫌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此,幸好部分币圈微信公众号被封。

最后,要判断谁才是真正的币圈大佬,而不仅仅是微博维权者,还要看年底谁能自由出入海内外。